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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期话题:
 2017年1月起,开征16年的广东省路桥隧道通行年票制关张,各地市开始使用“挂钩信用记录”的涉嫌非法程序进行捆绑式追缴年票。
  一个现实:修路的钱的确没还清。2008年成品油税改,汽油消费税提升0.7元/升,取消二级及以下公路收费,地税变了国税。另一个现实:广东年票制违反上位法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是重复征税。
烂桃子
对已缴纳年票的车主而言,不追缴年票便不公平。年票不合法,但路已经修了,钱没还上,是客观事实。为了城市道路修建维修养护可持续发展,牺牲小我未尝不可。
暴龙哥
年票制第一违反上位法,第二重复征税,第三更恶劣,某些地方ZF用征信系统恐吓车主缴税。有法可依?为何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支撑呢,为何空凭一纸《试行办法》就征税16年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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